学术交流 安杰世泽合伙人阎冰成功调解多方海运货损纠纷,系《商事调解条例》施行后海丝调解中心首案告捷

安杰世泽合伙人阎冰成功调解多方海运货损纠纷,系《商事调解条例》施行后海丝调解中心首案告捷

2026-06-08

2026年5月21日,随着厦门海事法院民事调解书的正式出具,两起涉及三方、标的近600万元的进口海运大豆货损纠纷圆满结案。安杰世泽合伙人阎冰律师作为调解员,依托扎实的专业功底与灵活的解纷策略,历时两个月促成各方达成和解,帮助企业在较短时间内实现资金回笼。本案既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海丝中⼼正式运行后的首例成功调解案件,也是《商事调解条例》落地后,运用多元调解机制化解海商事纠纷的标志性实践。

面对本案主体多、关联度高的特点,调解员打破“一案一办”常规,采用合并调解机制,通过“先整体后阶段”的柔性协商方式,并辅以多预案备选,一次性妥善化解了三方之间的纠纷。此次调解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为商事调解赋能海商事争议解决、优化涉海法治化营商环境树立了鲜活示范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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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丝调解中心资讯】《商事调解条例》施行后,中国贸促会海丝调解中心首案告捷

以专业调解灵活破解“连环案”

一家贸易公司从巴西进口六万多吨大豆,货物到港后发现严重热损,损失超过600万元。保险公司赔付一部分后,与贸易公司一起向船方追偿,向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走诉讼,至少耗费一年半载,企业大额资金被长期占压,船方也迟迟无法结案。企业的核心诉求很简单:尽快拿到赔偿,让资金回笼,恢复正常经营。考虑到这一点,海事法院将案件转委托至海丝调解中心。

海丝调解中心受理案件后,没有按常规“一案一办”,而是征得当事方同意后,创新采用合并调解机制,把两起案件捏在一起,组织三方共同协商。

调解员阎冰律师采取了一套“先整体、后阶段”的务实方法:先不急着谈赔多少钱,而是先梳理事实、缩小分歧;同时让贸易公司和保险公司作为整体与船方谈总金额,内部分配之后再进行协商。此外,调解员帮各方梳理了诉讼的时间成本、赔付风险等后果,引导当事人理性选择最优方案。

经过两个月的持续沟通,三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的和解合意。签署和解协议后,法院于两周内出具司法调解书,案件最终圆满解决。企业资金得以快速回笼。

个案的化解凸显商事调解优势

本次调解全程依托《商事调解条例》搭建的法治框架开展工作,既让整个调解过程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同时也充分释放出商事调解自愿性、高效性、经济性三大制度优势:全程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和解方案更易履行;相较诉讼大幅缩短周期,助力企业快速恢复经营;无高额累积费用,切实降低企业维权成本。

该案的意义不限于个案本身,同时在司法减负、权益保护、行业示范三个层面形成积极成效:一是减轻法院负担。通过诉前调解实质性化解纠纷,节约司法资源。二是平等保障各方权益。调解过程充分倾听各方诉求,在自愿基础上促成和解。三是形成可推广经验。针对海事货损纠纷主体多、关联度高的特点,合并调解模式为后续类似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做法。

作为海丝调解中心正式运行后的“首案”及“首成案”,此次调解对安杰世泽同样意义特别。未来,安杰世泽将继续深耕海事海商领域,积极践行《商事调解条例》相关规定,鼓励和支持更多律师发挥专业优势参与商事调解,为企业化解商事纠纷、保障合法权益提供更高效专业的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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