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冰律师曾在保险公司从事船舶、货运险两核工作,此后为仁和海事保险咨询服务有限公司(RICC & CO.)提供法律支持,于2021年加入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阎冰律师在保险的各个环节都有着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包括保险机构承保、理赔、代位求偿流程,尤擅长海上货物险和船壳险。近年来又花费大量精力专研企业财产险、工程险、责任险、信用保证保险,现能为保险人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钱伯斯亚太2020年对他的评价是:在航运和海事案件以及保险责任事务上具有显著的专业知识,提供“专业且细致的法律服务”,具有“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
代表业绩
• 代理振华重工处理Ngava Sheva集装箱码头岸桥设备遭“MSC ROSA M”轮触碰受损事故;
• 代理中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处理孟加拉单点系泊项目遭“BULK JAMAICA”轮搁浅损坏事故;
• 代理新加坡船东与中航国际租赁执行异议之诉,以及南通蛟龙发展破产财产取回权案件;
• 代理某液化品码头处理有关货物让与担保及货物留置权纠纷;
• 代理华泰财险在“Ken Sirius”轮案中通过海事强制令程序获得反英国法禁诉令效果;
• 代理保险经纪人及其责任保险人处理“成路15”轮韩国迎日湾触碰防波堤沉没事故;
• 代理人保财险“Golden Tiffany”/“Golden Gion”轮承运进口苯酚变色,货运险理赔、追偿案,通过最高院再审审查,明确货物市场波动对保单、提单责任的影响;
• 代理人保财险“Oliva”轮南丁格尔岛触礁折断致大豆货损追偿案,标的人民币2.5亿,使其成为人保有史以来争议金额最高的海运货物索赔;
• 代理船壳险保险人处理“Friendly Zhejiang”轮和“Alaknanda”轮在新加坡海峡的碰撞事故,该案的亮点在于如何在分离水道内的追越和交叉相遇局面下适用避碰规则;
• 代理货物保险人处理著名的 "Bulk Jupiter "轮铝矾土沉没案,该案的亮点是争论事故是否由货物的固有缺陷造成,以及IMSBC规则如何适用;
• 代理人保财险处理广电NEC洁净厂房动力系统冷却水管脱落相关企财、安工险理赔和追偿纠纷;
• 参与飞机设计融资租赁项目,并通过履约保证保险增加二级融资的信用。
荣誉称号
中国东部上榜航运律师–钱伯斯(2017-2023)
航运团队的业务负责人 - Legal500 (2022-2023)
著名执业律师 - ASIALAW 2022
社会职务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大连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钦州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上海律协一带一路业务研究委员委员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航运法律实务方向)校外导师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校外研究生导师
文章著述
• 《关于海上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几个程序问题》,北京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海商法研究》第九辑,法律出版社出版
• 《谈索马里海盗赎金在索赔中的几个问题》,中国海商法协会2011年年会论文集
• 《议海上保险代位求偿之诉的程序障碍》,大连海事大学《中国海商法研究》2012第3辑
• 《破解域外禁诉令困境的一次尝试及思考》、《向承运人销售货运险,我们的一些评论和建议》、《保险经纪人法律地位分析》《公估报告的证据性质及效力分析》,《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2卷 总第2卷)
工作经历
北京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1年至今)
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7-2020)
上海铭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6-2016)
北京市闻达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律师(2004-2005)
教育背景
大连海事大学,船舶管理学士
大连海事大学,国际法学硕士
专业资格
中国律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