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晓勇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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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语言: 中文、英文

业务领域: 争议解决破产重整与清算

行业领域: 银行与金融能源与自然资源生命科学与医疗健康

办公地点: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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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代表业绩
社会职务
文章著述
工作经历
教育背景
专业资格

谢律师的专业领域为商事争议解决,业务内容包括诉讼仲裁、执行、破产、不良资产处置等,行业范围涵盖投融资、私募股权、新能源、医药化工、国际贸易、汽车、人工智能和互联网等。谢律师代表国内外客户处理了大量复杂疑难的国内及涉外案件,裁判机构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CMAC)、北京仲裁委员会(BAC)、上海仲裁委员会(SHAC)、天津仲裁委员会(TAC)、厦门仲裁委员会(XMAC)等。

基于对法律关系的准确把握、证据的有效挖掘和出色的诉讼技能,谢律师经办的案件始终保持优异的胜诉率和执行率,有效维护了客户的经济利益。


代表业绩

投融资及私募基金

  • 代表某央企,就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利润保障纠纷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应诉,驳回大部分仲裁请求,获得有利结果,标的额约1亿元;
  • 代表某央企投资基金,就对赌协议未约定股权回购价格争议,在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获得有利结果;
  • 在某复杂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案中,代表某港资房地产企业在北京四中院和北京高院应诉,标的额约3亿元;
  • 代表案外人,就某房企与中金租融资纠纷而产生的执行异议之诉,在最高院提起二审;
  • 代表某大型融资租赁公司,就其与金融机构的融资租赁纠纷纠纷,在上海金融法院及上海高院应诉,标的额约1.6亿元;
  • 在一起因股权收购及资产收购交易产生的纠纷中,为收购方提供诉讼策略分析和咨询,标的额7亿元;
  • 代表某以色列投资基金,就股权回购纠纷,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获得支持;
  • 代表赫美集团项下关联公司,就其在北京高院、武汉中院等产生的多项借贷纠纷提供法律服务,标的额约10亿元;
  • 代表宜信财富及其关联企业,就其投融资项目及差额补足等争议,在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通过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措施,为仲裁裁决的执行提供了有力保证;在后续撤销仲裁裁决案件中,获得胜诉裁定;
  • 代表某上市企业下属贸易公司,就票据纠纷案件,在天津高院提起再审申请;
  • 代表新时代证券项下基金公司,就股权回购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并针对被告的新三板股份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代表长江保险,就其通过多家信托公司针对某大型民企所产生的数十亿元信托贷款提供诉讼分析意见;
  • 参与某境外上市公司在上海中院提起诉讼,对阵四大保险公司,为国内首例董事责任保险纠纷案;
  • 代表某初创高科技企业,就增资扩股协议纠纷,在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获得有利结果;
  • 代表绿城公司,就其多项合作协议纠纷,提供诉讼代理服务,金额累计五亿元。

能源化工医药

  • 代表新誉重工,就风电发电机组设备质量纠纷系列案件应诉,历经最高院发回重审、一审二审,驳回对方大部分诉请、为客户极大减损,标的额约2亿元;
  • 代表某风电设备企业,就仲裁协议效力及仲裁司法审查报核事宜,向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提出申诉;
  • 代表哈电国际,就境外电力工程项目项下与供应商的独立保函及合同纠纷应诉,在高院取得全面胜诉,标的额约1.5亿元;
  • 代表某核技术应用企业,就电子加速器、辐照、新材料等系列合同纠纷提供法律服务,标的额约5亿元;
  • 代表某新能源车企,就动力总成采购合同纠纷,在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 代表某动力电池制造企业,就其数项买卖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并收回款项;
  • 就某煤矿股权转让纠纷中,针对山东某能源集团提起诉讼,标的额1亿元;
  • 代表某法资石油企业,就加油站租赁合同争议,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和天津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 代表某日资企业,就钢铁生产设备销售合同纠纷,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 代表某荷兰化工企业,就化工工艺、涂料配方等多个商业秘密纠纷及相关专利纠纷,在广东高院、天津高院等地提起诉讼,并到东莞、宁波、山东、山西等多地公安局、工商局、安监局、环保局等机关取证,取得良好结果、有力维护企业权益;
  • 就五起药品经营权合同争议,代理某制药企业,在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
  • 代表某医药CRO企业,就多起药品技术合同纠纷起诉或应诉,审理机构包括江苏高院、北京知产法院、南京中院、烟台中院、盐城中院等,取得理想裁判结果;
  • 代表中国医药外贸,就医疗设备等多项合同纠纷等提供代理服务。

涉外纠纷

  • 代表某南非公司,就其与某中铁公司的海外仓储保管合同纠纷,在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应诉,获得有利结果;
  • 代表某德国企业,就中国供应商提供的农产品国际货物买卖,在厦门仲裁委员会应诉;
  • 代表某央企,就国际贸易中的增值税留抵退税纠纷,在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 代表某法国信息技术服务公司,就一系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在北京上海等多地提起十几项诉讼,对阵某大型央企,达成一揽子和解;
  • 代表中国某公司,就不予承认和执行谷物与饲料贸易协会(GAFTA)的仲裁裁决书,在河北高院提起再审申请;
  • 代表某日资企业,就哆啦A梦游戏开发涉及的合同及不当得利纠纷提供法律服务,获得胜诉;
  • 代表某德资企业,就进口牵引车产品质量责任纠纷应诉;
  • 代表某韩国企业,就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在上海自贸区法庭、深圳前海法院等地提起诉讼;
  • 代表某韩国企业,就其与某乐视系公司之间的贸仲裁决书,在天津三中院申请执行并获得有利结果;
  • 代表某韩国LG关联公司,就企业咨询管理关联交易合同,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 代表某德国企业,就其与中国公司之间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在厦门仲裁委员会应诉。


社会职务

  • 北京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 常务理事


文章著述

  • 《复杂商事争议解决案件代理要旨》
  • 《律师参与商事争议和解谈判的七大心法》
  • 《境外投资法律风险的识别与防范》,《中国律师》
  • 《我国董事责任保险的现状及建议》,《首席财务官》
  • 《核电相关法律法规汇编》,法律出版社,2009年
  • 《新三板股份财产保全的正确姿势》
  • 《避免被追加为被执行人,一人公司股东的核心抗辩点,你Get到了吗?》
  • 《商业秘密案件中“不为公众所知悉”的判断标准和方法》


工作经历

  • 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教育背景

  • 中国政法大学       国际经济法     法学硕士
  •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学学士



专业资格

  • 中国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