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杰世泽深圳办公室加入儿童友好律所——把法律服务送到孩子最多的地方
2026-09-21
近日,北京安杰世泽(深圳)律师事务所加入维德志愿法律服务中心“儿童友好律师事务所”联署倡议,启动儿童友好律所建设,将“儿童友好”从理念落实到每一项具体法律服务中。
1.对“儿童友好”的理解
儿童友好不是居高临下照顾孩子,而是承认儿童是独立权利主体,他们的感受、意见和利益应当被认真对待,这一要求也明确写入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4修正)》第四条,规定保护未成年人要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明确六项处理要求。落实到律师工作中,就是要采用减少孩子对抗成本、真正倾听孩子意见的处理方式,避免出现侵犯儿童隐私、让儿童反复回忆创伤经历等不友好做法。
2.深入儿童集中的校园开展工作
为推动儿童友好落地,安杰世泽配套开展三方面工作:
首先是走进学校幼儿园担任一线法律顾问,针对校园常见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校园欺凌防治等争议事务,协助学校梳理完善相关制度与流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4修正)》第三十九条,把法律要求转化为可执行的操作路径。
其次是给教师开展法律培训,针对教师关心的批评教育限度、教育惩戒边界等实际问题,结合真实场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4修正)》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4修正)》第二十七条讲解法律要求,明确“能做、慎做、不能做”的边界:
安杰世泽合伙人邓艳艳律师先后多次为一线教师提供法律培训服务:
再次是参与涉未成年人纠纷调解,坚持优先保护儿童利益、避免二次伤害,同时厘清学校责任的底线,选择对儿童伤害最小的解决方式:
安杰世泽合伙人匡衡律师多次深入幼儿园参与家校纠纷调解,助力幼儿园构建和谐的家园关系,共同助力幼儿园健康快乐成长。
3.把儿童友好落实到办案细节
具体办案中,安杰世泽提出四项要求:
4.未来规划
此次加入联署倡议只是一个开始,接下来安杰世泽会继续深耕校园场景,围绕多个涉未成年相关主题,持续面向学校、教师、家长输出实务内容,同时参与公益法律咨询与政策研讨,践行建设儿童友好律所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