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交流 安杰世泽深圳办公室加入儿童友好律所——把法律服务送到孩子最多的地方

安杰世泽深圳办公室加入儿童友好律所——把法律服务送到孩子最多的地方

2026-09-21

近日,北京安杰世泽(深圳)律师事务所加入维德志愿法律服务中心“儿童友好律师事务所”联署倡议,启动儿童友好律所建设,将“儿童友好”从理念落实到每一项具体法律服务中。

1.对“儿童友好”的理解

儿童友好不是居高临下照顾孩子,而是承认儿童是独立权利主体,他们的感受、意见和利益应当被认真对待,这一要求也明确写入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4修正)》第四条,规定保护未成年人要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明确六项处理要求。落实到律师工作中,就是要采用减少孩子对抗成本、真正倾听孩子意见的处理方式,避免出现侵犯儿童隐私、让儿童反复回忆创伤经历等不友好做法。

2.深入儿童集中的校园开展工作

为推动儿童友好落地,安杰世泽配套开展三方面工作:

首先是走进学校幼儿园担任一线法律顾问,针对校园常见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校园欺凌防治等争议事务,协助学校梳理完善相关制度与流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4修正)》第三十九条,把法律要求转化为可执行的操作路径。

其次是给教师开展法律培训,针对教师关心的批评教育限度、教育惩戒边界等实际问题,结合真实场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4修正)》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4修正)》第二十七条讲解法律要求,明确“能做、慎做、不能做”的边界:

安杰世泽合伙人邓艳艳律师先后多次为一线教师提供法律培训服务:

  • 曾为深圳市某区全区校长、园长讲述强制报告制度,让“强制报告制度”真正成为未成年人免受侵害的一道坚实防线;
  • 曾为汕头市某区和汕尾市某县全体新教师做入职培训,讲述校园事故的处理流程,强调优先救助学生的第一原则;讲述教育惩戒的尺度,避免对学生实施侮辱性惩戒;讲述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从学校工作层面为未成年人信息保护构筑护城河;
  • 多次深入深圳多所中小学为全体教职工做学生欺凌预防、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等专题讲座和培训。

再次是参与涉未成年人纠纷调解,坚持优先保护儿童利益、避免二次伤害,同时厘清学校责任的底线,选择对儿童伤害最小的解决方式:

安杰世泽合伙人匡衡律师多次深入幼儿园参与家校纠纷调解,助力幼儿园构建和谐的家园关系,共同助力幼儿园健康快乐成长。

3.把儿童友好落实到办案细节

具体办案中,安杰世泽提出四项要求:

  • 一是优先选择调解和解等非对抗方式,将孩子感受作为方案选择的重要考量;
  • 二是严格保护儿童隐私,相关个人信息公开以必要为限;
  • 三是用儿童易懂的方式直接听取儿童意见,不只是和家长沟通;
  • 四是针对个案发现的问题,主动给学校提出管理建议,完善普法内容。

4.未来规划

此次加入联署倡议只是一个开始,接下来安杰世泽会继续深耕校园场景,围绕多个涉未成年相关主题,持续面向学校、教师、家长输出实务内容,同时参与公益法律咨询与政策研讨,践行建设儿童友好律所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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