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杰世泽代理案件入选“2025年度上海法院‘100个精品案例’”
2026-07-02
近日,安杰世泽合伙人易智新、陈德才律师代理的一起商业秘密保护民事判决入选“2025年度上海法院‘100个精品案例’”。2026年6月18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发布文章:《人民司法》:网络游戏过程性策划方案可作为商业秘密受到保护|研思一刻,对案件作详细的分析和研究,该文章原刊载于《人民司法》2026年5月(总第1083期)。
该案中,安杰世泽律师为客户“网络游戏过程性策划方案”获生效司法判决的商业秘密保护,继该团队在办理“未公开的游戏角色、场景作为商业秘密保护案”“未公开游戏角色设计的侵害商业秘密案”后,再次在网络游戏行业内取得的又一类型的商业秘密保护首案。
本案的入选,标志着安杰世泽在长期深耕的“游戏+知识产权”领域再次取得斐然成果,充分体现了安杰世泽律师在处理疑难、复杂、新型知识产权案件时的专业水准与综合服务能力。后续,安杰世泽将继续为游戏行业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案,以务实、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游戏产业发展保驾护航,助力客户从容应对市场挑战,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专业力量。
上海子某公司诉许某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
案情简介
原告上海子某公司受北京某公司委托从事某游戏的开发和策划工作,在委托开发和策划过程中,原告开发和策划产生的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等商业秘密归属于北京某公司,原告有权使用前述商业秘密并可以自身名义进行维权。
2021年8月,被告许某以实习生身份加入原告公司。2022年8月,被告许某入职原告游戏执行策划岗位,负责某游戏的策划工作。双方签订的实习合同、劳动合同均对工作期间涉及的保密信息的处理和保护做了非常详尽的约定和要求。2024年1月,被告许某从原告处离职并交还公司电脑设备,在离职交接表中确认未曾将公司保密信息脱离公司设备、公司内网或外泄。后被告入职同行业公司。
原告查验被告许某交还的办公设备时,发现许某自2022年3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多次将公司电脑设备内的文件夹同步至其个人云盘空间,文件内包含许某在职期间掌握或参与的公司游戏参数、策划设计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包括“PA数值”、A玩法设计开发方案、B玩法设计开发方案、游戏角色技能通用设计方案等文件夹,此外还有其在职期间前往同行业公司面试的文件。
原告认为,被告许某盗窃、复制、保管原告的游戏策划方案,侵害原告享有的商业秘密,故诉至杨浦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20万元。
被告许某辩称,原告主张保护的信息不构成商业秘密,同步的相关文件夹内有大量内容为公开信息,也不存在泄露原告商业秘密的行为;因公司内不同系统的电脑间无法传送文件,故采用云盘同步的方式传输文件,在2023年4月原告要求员工使用在线办公软件传送文件后,不再使用云盘进行文件传输。云盘现也已到期。
经审理后,杨浦法院判决被告许某停止侵害上海子某公司的商业秘密,并赔偿其经济损失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未提起上诉,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该案是全国范围内首个将网络游戏过程性策划方案作为经营信息保护的商业秘密案件。
该案中,作为拟保护的经营信息,案涉游戏策划方案具有内容繁多复杂、信息类型丰富、载体形式多样等特点,是一个高度复合型信息集合体,包含多种类型的商业信息,既有游戏角色参数设定数值,又有游戏中角色的技能设计比如具体技能类型、技能在游戏角色中的配置,还包括尚未公开的核心玩法机制、关卡设计、角色成长体系、剧情走向等等。
基于上述特性,作分门别类的系统梳理后,安杰世泽律师将涉及到的核心玩法、角色设定与数值、剧情、系统架构等游戏信息精准归纳为“游戏策划方案”,并充分论述案涉信息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订)》第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予以保护的“经营信息”,请求法院采取整体保护、概括认定的方式对案涉游戏策划方案作商业秘密认定和保护,最终获得杨浦法院采纳和支持。
针对被告许某任职期间从合法持有案涉商业秘密,再到违规持有案涉商业秘密,直至离职后的不当侵占案涉商业秘密,其不同时期的行为应当分阶段、分权限予以评价。因此,安杰世泽律师请求适用“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予以评价,同样获得法院采纳。
安杰世泽律师凭借办理商业秘密案件的专业水平与丰富经验,在这样一件疑难、复杂、新颖的案件中,为游戏策划方案等复合型经营信息作为商业秘密保护探索出了新路径,不但成功为游戏行业客户的核心经营信息获得法律保护,也为此类案件的办理提供了宝贵的先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