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资讯 安杰世泽代理案件入选广西高院2021-2023年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典型案例

安杰世泽代理案件入选广西高院2021-2023年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典型案例

2024-11-04

近日,由安杰世泽南京办公室代理的一起合肥某航运公司与上海某重工集团、常州某航运公司等之间的海事强制令及海事海商纠纷案件,作为服务国家重大项目运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典型案例被北海海事法院官方报道,并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广西法院2021-2023年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典型案例予以发布。本案由安杰世泽合伙人王勇律师、任兵律师及其团队承办,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安杰世泽客户合肥某航运公司的船舶运输4台轨道吊从南通港运抵至广西钦州港,因承租人拒绝支付运费及已发生的滞期费,船东依法行使对运载货物的留置权,货物所有权人向北海海事法院发起海事强制令程序,试图强制卸货,安杰世泽接受船东客户的委托后,作为代理人全程参与海事强制令的听证、谈判、协商工作,据理力争,依法维护船东合法权益,在海事强制令程序中一方面实现了货物的安全卸载,另一方面也在卸货前取得了货物所有权人出具的有效担保,并由海事强制令申请方支付了拖欠的全部运费和部分滞期费。

案涉货物卸载后,安杰世泽律师立即代表船东在北海海事法院提起索赔诉讼,依法主张剩余滞期费及其他合理费用。本案面对多层运输链条嵌套、海事强制令制度与船东留置权的冲突与对抗、滞期时间及滞期费用认定、海事强制令程序中船舶滞期时间的核算、航运市场下行引发的运价波动等复杂因素,安杰世泽代理律师细心准备、据理力争,最终本案经北海海事法院一审、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两级法院均依法保护了船东的留置权,并认定了船舶滞期的事实,代理律师帮助客户成功索赔全部的欠付运费和部分滞期费用。船东客户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确保了涉案轨道吊的安全卸载,服务国家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工程的重点项目钦州港自动化集装箱码头泊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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